机动车挂靠是一种特殊的运营方式,主要涉及 将个人车辆登记在具备运输经营权的机构名下,以机构名义进行运营。这种方式通常是为了提供便利的运营身份和享受公司提供的集中处理与一站式服务,从而规避个人在车辆检验、年审等事务上的麻烦。
具体操作上, 挂靠者(个体运输业户、自然人)会依附于 被挂靠者(企业法人),对外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为了交通营运的方便,挂靠者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并以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在此过程中,挂靠者需要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从法律层面来看,挂靠行为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约束。特别是第1211条规定,当挂靠的机动车在运营中发生事故,即使责任在于车辆一方,挂靠者和被挂靠者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挂靠经营是指道路客运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的所有权人不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但以其他具备资质的企业名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挂靠经营者的相关经营行为由被挂靠的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机动车挂靠是一种便于车辆运营的方式,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需要挂靠者和被挂靠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