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处分决定时,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通常包括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的名称、处分对象、受处分事由。
受处分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在工作单位和现任职务、级别、主要经历等。如果历史上曾受过奖励或处分,也应简要说明。
处分所依据的主要事实:详细描述主要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和应负的责任。如果涉及多重错误或多人,应分别写明各自的具体错误事实及其责任。
受处分对象对待错误的态度:根据受处分对象在调查过程中的表现,准确表述其态度和认识,如主动交待、检讨、积极配合调查等。
对错误的定性和处理意见:根据党纪、政纪和相关政策,准确判断错误的性质,并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认错态度,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正文结束后,应在右下方写上发布处分决定的单位名称及其日期。
处分决定应当严谨、明确、具体,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注明被处分人享有的申诉权利和途径。
处分书应当由有权签发的单位领导亲笔签字,并盖有单位公章,以确保处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示例结构
关于给予XXX同志记过处分的决定
受处分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XXX
性别:X
年龄:XX岁
民族:XX族
籍贯:XX省XX市
文化程度:XX
参加工作时间:XXXX年XX月
入党时间:XXXX年XX月
现任职务:XX
级别:XX
主要经历:……
处分所依据的主要事实: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地点:XX
情节:……
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