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中并没有专门的“骚扰罪”这一罪名,对于骚扰行为,通常会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形,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处理。
通过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这些行为一般会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如果情节较重,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过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且行为方式可以认定为性骚扰,可能构成性骚扰罪。
对于性骚扰罪,其认定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
行为方式的认定。
性骚扰的场合界定。
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骚扰行为在没有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通常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或性骚扰罪,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和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