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可能涉及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一般纳税人: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可选择简易征收5%征收率减按1.5%,或按一般计税9%税率。
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征收5%征收率,或按5%预征率预缴。
出租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按一般计税9%税率,或按3%预征率预缴。
小规模纳税人: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5%征收率减按1.5%,或按1.5%预征率预缴。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5%征收率减按1.5%,或按1.5%预征率预缴。
企业出租房屋、个体工商户出租非住房:5%征收率,或按5%预征率预缴。
其他个人:
出租住房:5%征收率减按1.5%。
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收入的4%计算缴纳。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住房: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的租赁情况(如纳税人身份、不动产取得时间、租赁用途等)选择合适的税率和税种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