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作为作品的一种, 享有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
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将作品出租的权利。
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此外,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产生,并受到保护,保护期通常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照片是职务作品或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可能会有所不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所有,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通常归委托人所有,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肖像权与著作权不同,它是指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如果肖像权人自拍,则肖像权和著作权可能同时归属于一人,但使用照片仍需获得著作权人和肖像权人的许可。
建议在创作和使用照片时,明确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尊重和保护他人的著作权和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