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章建筑是指 未经批准或违反规划要求而建造的建筑物。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形式:
在农业耕地上建设非农业用途的建筑物,如窑炉、墓葬、房屋、采砂、采石等,未经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遵循特别程序施工的,属于违法施工。
在宅基地、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上建设时,必须取得建设规划和项目规划许可证,并按照土地规划建设。否则,该建筑属于非法。
在村外建房或建厂,未经合法征地程序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并获得使用权,属于非法建设。
在农用地上或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规定施工。
占用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的建筑物,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以及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例如,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上建设,或擅自改建、加建等。
这些违章建筑不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可能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等措施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