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超过30天即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避免因拖欠工资而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