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特定情况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
夫妻在婚姻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股票、债券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如稿费、专利转让费等。
通常情况下,夫妻在婚姻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
包括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